探班

暑假時去了某舊生工作的速食店「探班」,看見同學開開心心的工作,讓我覺得很愉快。9月中也試過在買午飯時巧遇已休學的學生。

早兩天,因為工作關係沒有回家吃飯,索性走到附近的快餐店吃晚飯。

一個常常在課室內睡覺,功課又交不齊的孩子,正在這店內上班。

在counter 看見我,同學樣子沒有什麼驚喜,可能都擔心我會發難(我曾說過在麥當勞要乾炒牛河的故事)。不過他倒是很冷靜。

點了餐,卻發覺價錢是價目標價的一半,原來下午六點後半價,我倒沒有留意。好好笑,學生冷冷的跟我說:「門口咁大塊banner, 你睇唔到咩?」

想起在教室,這句話是換我跟他們說的。

另一位同班的同學,上課尚算留心,在廚房炸薯條,看見我是,也搖一搖頭。

難怪,話說那天的小息,我跟他們說我學了一招「超必」,當中有一句叫做「薯條走鹽,另外俾包鹽我」。

當然,我來吃飯,不是搗亂的。

坐下吃我喜歡吃的漢堡包,一邊看著同學工作,其實工作還蠻落力,手腳俐落,算是勤快,跟課室內的表現大相逕庭,課室內完全是冬眠狀態,但在這裏,好似患上過度活躍似的:這分鐘在送餐,下一分鐘已走了出來收拾桌面。

唯一要投訴的,是哭喪臉,毫無笑容。

吃完我的餐,我自己把餐盤清理好,靜靜的離開。

心情有點複雜,同學在課室的表現當然讓我感到棘手,看到他在快餐店的表現,更加懷疑他的正職是什麼。只是,我只是一個教師,別人的人生,我有力量改變,卻沒有替他選擇的權利。同學的家沒有特別的開支要他承擔,賺錢買花戴說不上,打工只為追女仔。

阿仔,現在的女仔都好識揀的,做個愛情的投資者,不要做感情的投機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