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新」後二三事 (1) 刺

繼我的「日後回首」、「後台有感」、「濠華遊之後」以及「情牽首爾」系列之後,到過一個「新」國度,就寫兩篇「新」後事吧。

不過這篇難以找到合適的照片。

初來甫到,在牛車水附近閒逛的那個第一天,最深印象的,是在沿路看到不少紋身店。

想到曾教過《觀潮》一文,內有「吳兒善泅者數百,皆披髮文身」的記載。基本上從小到大,對紋身也有不好的印象,古代是黥刑,現代是黑社會,好像都與這些事情有關。當然,我也清楚明白,也有軍人紋身以便辨別屍首,以及西方人每到一地即會為身體加上一個紋身以作紀念。最經典的似乎是 GTA 4 入面的大隻佬的那個「人妖」紋身,教人哭笑不得。當然廣義如岳飛母親的「精忠報國」,雖然故事正面,但總有虐待兒童之嫌;更別說韓戰時,抗美援朝的共軍戰俘,被人在身上刺上青天白日之後,被迫「投奔自由」的故事,凡此種種,叫人印象深刻。

在日本的時候,感到刺青幾乎是一種禁忌:到澡堂洗澡的話,會見到禁止紋身人士入浴的告示;推而廣之,在湘南的沙灘,除了深夜將聲浪收細的告示之外,同一塊告示板亦有「請遮蓋紋身以免引起不便」的提示。不過在新加坡,除了成行成市的紋身店之外,可能因為天氣比較熱,街中、公車上、車站旁、月台頭尾……總能在身邊找到一兩個紋身的人。不論男女,也不分種族。望上去也不似是遊客,不過或手臂、或頸項、或小腿,總會見到入墨的地方。

常說新加坡是個”Fine Country”,或許這正正是一種對抗權威的表現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