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厭一個人

先不說仇仇怨怨。純粹討論那種厭惡的感覺。討厭一個人,可以討厭多久?

我給出的答案是:超過十年。

話說大專時代,有個讓我相當討厭的人,他不是故意要討你厭那種,而是每次見面總會擺出一個小夫模樣,差點要脫口而出說句「吾乃世之最」的那種同學。

即便有什麼仇怨,這人已在你的生活圈中徹底消失超過十年,對他的記憶恐怕已被壓縮到某個深層記憶入面。其實對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棘手麻煩事,這些如流水般逝去的小風波,已是微不足道。

今日舊同學聚會,說起這位同學,有朋友說道這位同學很久沒跟大家見面,如果有時間,大家出來聚會,有沒有問題。

聚會是大家的聚會,我沒有阻止大家跟很久沒見的同學互相見面的理由,再說人會變月會圓,我也由一個亞氏保加重症變成了一個宅男;十年時間,小夫變成成熟穩重謙遜敦厚的阿部寬,也不是沒有可能。但對於我自己來說,關於再見面,還是可免則免。

你可以說我小氣,不過要讓他再走進我的生活圈子的話,我情願詐病。多謝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