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客莊閒

多得某喜歡在議事堂看水著女優的低海拔議員,一句「而家我主場」,完全顛覆了香港人的用語習慣。在不太久的從前,要表達同樣的意思,我們基本上會說「分下莊閒」。

莊閒者,賭博中的主持人、參與者也。人生如賭博,大概很多場合,都有所謂的「主人家」,如此,自然會有「莊家」,做「閒」的,埋到檯面,當然要跟規矩玩,否則,「爭話事」、搞寸party, 正中一句「唔識分莊閒」。人生於世浮沉數十載,雖未有大的歷練,倒也累積了不少經驗:得罪人的經驗。最最深刻印象,大概是喧賓奪主,失禮主人家。

最近朋友堆中也有類似的情況:有朋友不咬絃,初則口角,最後動手。被打的一方怕壞別人的雅興,不還手之餘,還賠不是。某甲還以為自己佔上風,當成威水史炫耀一番。結果誰贏得大家友誼,自是不在話下。

先不評事後吹噓張揚這種幼稚的行徑,即便是百忍成金,就跟解款車跌錢出馬路一樣,人人口講以和為貴,埋身一次,你有這樣的定力任打唔嬲嗎?誰也說不準。

主場作客,還是收斂一點好。